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临汾地处黄河中游,最东段在安泽县良马乡西坡以东,最西段在永和县南庄乡咀头附近,最南段在翼城县大河乡关家窑以南的中条山主峰舜王坪脚下,最北段在永和县坡头乡白家崖附近。南北最大纵距
170 多公里,东西最大横距约 200 公里。地处半干旱半湿润季风气候区 , 四季分明 , 雨热同期。但由于受地形影响
, 山区平川气候差异较大 , 气候特征迥异。资源丰富,尤其是矿产资源得天独厚,素称“膏腴之地”和“麦棉之乡”,是山西省能源重化工基地之一和麦棉生产基地之一。